标准条文
3.5.3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的各职能和层次以及对成本有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核算和验证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得到规定、理解、沟通和履行。
目的和意图
为了在成本和成本管理方面明确分工、协调工作和落实责任,以便有效地运行和保持成本管理体系,实现降低和保持成本的目的,本要素条款规定了对职责和权限的要求。
理解要点
● 最高管理者应规定组织各职能(与成本和成本管理有关的职能部门,如生产主管部门、财务主管部门和采购主管部门等)和层次(与成本和成本管理有关的层次,如公司、工厂、车间和班组等)的职责和权限。
● 最高管理者应规定对成本有影响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成本有影响的人员是指:
—— 管理人员:能代表组织立法和检查执法情况的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部门经理和部门职能人员等;
—— 执行人员:不能代表组织立法,只是执行文件的人员,如:设计人员、采购人员和操作人员等;
—— 核算人员:从事业务核算、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等核算工作的人员;
—— 验证人员:从事判定成本和成本管理有效性工作的人员,如:内部审核人员、审计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和计量人员等。
上述人员往往具有独立行使职权的功能。组织各职能和层次内的岗位和编制设置的确定(定岗定编),是规定各类人员职责和权限的基础和依据。
● 各职能、层次和各类人员职责和权限的规定,应尽可能充分,不留盲点和死角。职责和权限的规定应形成文件,并予以保持。已规定的职责和权限,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得到理解、沟通和履行。
● 对已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沟通是为了:
—— 使各职能、层次和各类人员了解成本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 使各职能、层次和各类人员清楚地知道自己在成本和成本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 明确与其他职能、层次和人员的相互关系;
—— 明确各项活动间的接口;
—— 成本和成本管理的有效性。
● 对已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沟通的方式可以是会议、培训、文件或口头传达等。
● 落实职责和权限的基本原则:
—— 谁的“孩子”谁抱走;
—— 谁的“山头”谁来守。
● 组织可采用成本考核、成本否决或成本激励等手段来确保职责和权限得到充分履行。
● 成本管理职责涉及成本管理体系全部要素,通常包括:
—— 制定和实施成本战略和规划;
—— 制定和实施成本方针和目标;
—— 规定和落实成本职责和权限;
—— 降低或保持成本水平的策划;
—— 作业管理和作业流程的策划;
—— 文件和记录;
—— 建立和实施各种定额、标准成本、制度、方法等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 编制和实施全面预算和成本计划;
—— 按照成本计划的要求采取作业技术和活动;
—— 根据成本损失的程度系统地、连续地应用控制方法,在为组织增加更多的效益方面改进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
—— 尽可能地控制成本风险、降低成本,节省资源,使利润最大化,以满足组织和顾客的期望;
—— 开展成本核算,测量成本水平;
—— 成本培训和教育;
—— 成本放行;
—— 实施成本检查(审核、审计)、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成本分析和持续改进;
—— 实行成本否决和激励。
(不限于此)
上述这些职责的落实,应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来推动,实施和履行这些职责要涉及组织的全体人员。
与其他要素条款间的相互关系
职责和权限涉及所有其他的要素条款,是实施所有要素条款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