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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

2007-09-20 15:50:29  作者CCA中国成本协会  来源:中国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标准条文
      3.5.4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高层管理人员为成本管理体系的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并履行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确保按本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成本管理体系;
      b)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报告成本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成本意识和更新成本理念;
      d)确保与成本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沟通。
目的和意图
      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是指挥和控制成本管理体系并对成本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有领导责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由于最高管理者(总经理)是组织的行政一把手,组织的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要靠他来领导、指挥和协调,有些工作还要自己亲自去做,这样就显得精力不够,有时也忙不过来,况且成本管理体系又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如果最高管理者亲自来抓,可能会有些困难;那么,作为一把手还不能不抓成本工作,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所以最高管理者要指定一名高层管理人员为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以代表最高管理者来指挥和控制组织的成本管理体系。本要素条款规定了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理解要点
      ● 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应由最高管理者指定。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人员为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不能指定多人。
      ● 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经验并能胜任工作;
      b)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应理解最高管理者为什么要指定和任命自己为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
      c)被指定和任命的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必须是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
      ● 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是具有指挥和控制的职责和权限,并负有领导责任的高层管理者,一般包括:
      —— 总经理;
      —— 副总经理;
      —— 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
      —— 总成本师或成本总监;
      —— 总工程师;
      —— 总质量师或质量总监。
      (不限于此)
      由于组织的性质、模式和经营方式不同,高层管理人员的岗位名称也就不同,如总经理,有的组织称为CEO首席执行官,还有的组织称为总裁。
      ● 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不一定是专职的,无论他/她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都应按标准的要求履行其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 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
      a)确保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组织的成本管理体系(见3.1总要求)。
      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组织在成本和成本管理方面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成本管理体系的业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成本方针和成本目标的制定和实现情况;
      —— 成本管理体系的策划和建立;
      —— 成本管理体系的实施和保持;
      —— 成本方针和成本目标的实现;
      —— 成本水平的降低和保持;
      —— 低成本运营的实现;
      —— 顾客满意度的不断增强;
      —— 差异化的形成、市场集聚和成本领先等竞争力的提升;
      —— 员工成本意识和能力的提升以及成本理念的更新。
      (不限于此)
      改进的需求包括成本管理体系改进和成本水平改进的需求。
      c)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成本意识和更新成本理念。
      d)确保与成本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沟通和联络。如与顾客、供方、政府、协会的沟通和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沟通等。
与其他要素条款间的相互关系
      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其他体系要素的实施是成本管理体系负责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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